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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蛛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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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的那颗一直以他为风景、为一切的心,这一次得到了机会,片刻也不想耽搁,似乎是极尽迎合地,不仅努力跳动,还误以为自己是一颗星星,可以像这样,一闪一闪地冲着他的笑发出莹莹耀目的光亮来。

    心意终于是比想像,力水火无情地快了那么一步,藏在胸腔里的这颗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地爱他。

    我只是不甚清楚,这些太过明了的心意,有没有也像那颗心一样,形迹清楚地出现在自己的脸上。须臾之后,记起,依着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好像是不大能藏得住心事的人,这样就觉得,离李世民太近略有不好,于是提起步,以微不可察的步子,向后退了一小步,再跟着一小步,想要退到灯影里去避一避。

    李世民在我退到第二步时,瞧了瞧我,不知想到什么,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一只大毛笔,对我道,“写字是一件趣事,要不要试试?”

    我瞧了瞧那只大毛笔,发诸肺腑地想,这毛笔真大啊。都可以用来扫桌子、挠痒痒、还有刷两个字出来,简直是一根万能毛笔,心中倚着这出万能,涌起想要的情绪,但觉得还要谦虚一下。我甚违心地同他客气着,“这个给我,我又不会写出像殿下一样好看的字,是不是糟践了?”语毕,禁不住在心里觉得,自己客气得很是到位,看来已经差不多是近朱者赤了。

    他闻言,似乎也是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很随意地,转了转手中的那只大毛笔,“那就是不想要了?”然后,好像是甚惋惜地想要收起。

    我又瞧了瞧,那只毛笔。衬在他骨肉丰均的手指中间,即将抽离的路线,也是龙飞凤舞地好看,心中已然升起大大的舍不得,便嗫嚅道,“那,要不然,我还是试一下为好!”

    然后,就被那则舍不得,催化出来的胆子怂恿。将手攀到他的手上,很无畏地劫走了那只大毛笔,还有一只青石砚台。另搭了几锭墨,一齐抱回屋中。逃开的迅速还有点快,似乎生怕他会反悔。

    用那只大毛笔,刷刷脸颊,觉得夜静如蜜。浓密的黑暗,也无法将一切遮掩,他就在我记忆里的边缘处,稳稳栖妥,夜风拂过,都能拂动出莹亮的光泽来。在所有过而不留的见闻中。镌刻进了三生一样坚牢难忘。

    当晚,就很恰当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地。梦见我可以写出端庄秀雅的字迹来,在梦中笑醒了好几次,都舍不得清醒。

    第二天清晨,我格外地,早起一些时辰。却不能如梦中那般,果真生出一双巧手来。用这根大毛笔,真正地画出,好看的字迹来。纵然用的是同一锭墨,同一张纸,同一管笔。我很失望。

    霞光万丈的清晨,宁静得,如同古老岁月里静谧时光,万物都犹自睡着。只有墨香泠泠传送,笔声“刷刷”抚过宣纸,掠动出字迹的疏影来。但笔下,芬墨结出的墨字,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简直是惨不忍睹、怵目惊心。

    我深吸了一口气,痛下杀手,将它们毁尸灭迹,然后,开始在水丞中,茫茫然涮洗毛笔,看着那墨迹如烟缕散开在清水之中。心中升出一道道地感叹,自己这个公主真是做得不像,尤其充不得什么优雅。

    洗漱完毕,转出回廊,李世民正在饮早茶,晨光莫逆点缀的背景里,是透过支开的窗子,升起的一层漠漠烟雾的湖面。蓦看去,李世民就如坐在,轻轻幻开又要隐去的雾片上,让周遭一切事物都黯然失色,只因他这一坐便是尘世中的极致美好,这样的无以伦比。

    时光漏去,我沉溺在这一瞬的失神之中,犹自惬意,直到,身后响起一声“咚”,并将这个点音,连着成一片,一直“咚”个不停。

    我因刚刚太过入神,这一番“咚”声,本是充耳不闻的,但这趟“咚”声毕竟还是太过坚持不懈了。是以,我现出一个讶异后,开始正目,眼前出现的异物。

    视线里,出现了一个,一直向下滚的镂空象牙球,在我孜孜追目想将那球打量清楚时,一道身影,随之从我身边擦过,象牙球滚落的珑璁声,嘎然而止在最后一阶楼梯上。

    我驻在原地,有些发怔。

    发怔的中心思想是,我着实没有看清,那道如雾似幻,身轻如燕的身影,他是怎么从第十阶之上,落到第一阶之下,却声息皆无的。那身影抬起眼,瞧了我一眼,我很注意瞧他的长相。但他身法极快,回眸的这一眼,转瞬间,如过眼云烟,尽归于寥寥。

    这人的背景,转瞬挪出小店,恍然间,衣缘灭在视线中,让人觉得十分离奇。在离奇之后,也完全抓不住什么问题的重点,只得继续下楼。

    之后,大家一起吃早饭,毕了早饭事宜,再无锁事可以耽搁,最后,看一眼,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准备启程。就发现,真的漏下了东西,那两本被李世民珍而重之的字帖,竟然不翼而飞了。

    两个小厮脸都吓得白了,东西丢了,竟然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而问题的关键是这东西,它不是什么平常人的东西,而是秦王的爱物,若是果真追究起,需他们领的责任,那可是死罪无疑。

    看到他们恍白的脸色,我也极有颜色地替担心起来。

    李世民倒没有多大变化,只是放落了手中的杯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对两个小厮说,“刚刚那个人有问题。”

    两个小厮犹豫了一下,然后对李世民说,“殿下,这会不会是调虎离山?”

    李世民淡抿了一口茶,道,“去吧。”显见着,即便是调了两只小虎离开,他也不怎么害怕。两个小厮自是不敢怠慢,就如同两根离弦的箭,甚为痛快地射了出去。

    我对李世民说,“他们会不会是那老者派来的人。而他即这样允诺赠予,又转而抢回去,真是不道德。”

    李世民很简单地晃晃头,他说,“我们刚刚行出不足三日,那老者明显容易被怀疑到,他不会做这种傻事。”

    我说,“他也许是觉得灯下黑呢。”我今次的辩驳,自觉,着实是有力些,他只恐怕也推不翻。因灵感从来不会因循守旧,办法也就更不会墨守成规。如果,我们现在能别出心裁,就是理也不理那盗贼,一路继续赶路,就是果真,行了一出别出心裁的美事来。

    但李世民是真的喜欢王羲之的字,就没能从了我这个想法,潇洒地一走了之,依然铁了心要在这里寻找。可是,我对他纵然丢了如此爱物,还表现出的不咸不淡,致使人很难相信,他是这事中受害人的样子,觉得很是敬佩。而且,他还颇有闲时地仔细注意到,我因为觉得此事很是不可思议,还对许多不当之处,觉得甚为莫名其妙,又莫名其妙得不能排解,是以,踢了一下桌角想排解一下,还将脚踢得发痛的现实,很是没心没肺地笑了一下。

    小二见我们先是退房,又不准备走了的情形,大约是落到了实处,很是喜出望外,主动凑上来,又添了一壶水,还格外殷勤地抹了抹桌子。

    我向他打听,有没有听说过,附近住着什么有能耐的小偷,我这句,大概是问得不好,小二当时愣住,不过,很快重归于清醒,眉目灵动道,“姑娘说的是江阳大盗吧。”然后,他对了对,我和李世民的表情,大概是认定是我丢了什么东西。细细与我攀谈起来,言语中还有点儿躲闪李世民的意思在里面,他说,“姑娘一定是丢了,这位公子送的什么定情信物吧?这个东西可是重要之极,你看,这位公子长得这么好,他送的东西,也一定是十分的好,而且又是那种美好寓意,所以姑娘,你一定要好好找回来。不过,话又说回来,那样重要的东西,你从打心眼儿里,一定就是非常在乎的,也不一定就是丢了。”长长的段落后面,是他很有同情心地,看了我一眼,又偷瞄了李世民一眼,大概还在感叹,这位公子气质着实不凡些,才继续道,“兴许也并没有丢,只是落在了姑娘常去的什么地方。在这屋中在住上一晚,没准真的能找到,姑娘你不上去找找看吗?”

    我与他打哈哈凑趣道,“哈,小哥说得不错,上面我虽已经找过了,不过你说得没错,也确实提醒了我,也许找得并不仔细,真是多谢,一会儿,我上去再找找就是。”

    哈哈,连这阅人无数的小二都看错,李世民用的这个从容高雅的色相,真是让人很难看出来,此刻比较肉疼加心疼的,应该是他才对。不过,现在下不想同小二胡扯,就只好由我来带过。

    许久之后,两个小厮回转,与我想的一般无二,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寻到。那偷字帖之人,做事真是周到,一点线索也没有给留下,我觉得,这下一定是找不到了。你想啊,要是丢了一个大活人,会说话,会动脑筋,就可以自救,还好找些。可这次丢的,是两个薄薄的小册子,给人随便揣在怀中,就不声不响地你擦肩而过,你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