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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可怜的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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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头,木头,你看看,苏菲茵送的这个团子,为什么是五颜六色的呢?”

    “木头,木头,这个干肉好好吃。”

    “木头,木头,你快看吗,这是什么?该怎么吃?怎么咬都要不动?”

    林忘忧已经化身吃货,除了吃,什么都不感兴趣。

    最可怜的就是秦寻,得为了林忘忧的小心思不断淬炼厨艺。

    林忘忧还打趣呢:

    “我们以后若是没了修为变成普通人,就开一个饭馆,你当大厨,我当掌柜,我忽悠他们收钱,你做好吃的馋死他们。

    嗯,你的厨艺那么好,一定不能卖便宜了。

    要,一百两,不行,一千两银子一顿饭。”

    “那么贵的饭,谁会来吃?”

    “这叫艺术,只要你足够好,肯定有人来吃的。”

    林忘忧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到时候我们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女孩就让她跟你学厨艺,以后只要看上哪家帅哥男神,就用厨艺绑住他的胃。

    男孩就让他跟我学当掌柜,男孩子一定要会赚钱,才能受欢迎。”

    “我不会赚钱。”秦寻一脸无奈。

    “所以只有我才会**你呀。”

    林忘忧笑得眉眼弯弯。

    “因为你长得够帅,可以靠脸吃饭了。”

    “那我等饭吃可以吗?”

    “不行!快帮我煮团子啊。”

    “我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却还在给你当苦力。”

    “嘻嘻,谁让你运气不好。可惜你已经上了我的贼船,跟我双修了,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公!~”

    林忘忧故意拖长了声音,用厚土域当地的风俗。喊秦寻为相公。

    听到相公两个字,秦寻脸上的笑容也绽开来,一边细心煮着锅里五颜六色的圆子,一边回了林忘忧一句:

    “知道了,娘子。”

    “嘻嘻。我还等人喊我娘亲呢。”

    林忘忧发愁地摸着肚子。

    “可是我的肚子好像没像别人那样鼓起来啊。听说鼓起来才会有孩子的。”

    秦寻不吱声,只是憋着笑,闷闷地继续专心煮东西。

    一边听着林忘忧碎碎念。

    当然。林忘忧对吃的向来没有抵抗能力。

    当彩色的团子煮好,软糯糯地摆在她面前。

    什么孩子啊,相公啊都被林忘忧抛到脑后,专心地吃起来,林忘忧唯一能想到抽空说两句的就是:

    “相公啊,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一定要学会!”

    “好。到了渭城我找间酒家学。”

    “嗯。”

    林忘忧心满意足地继续吃。

    吃完之后,两人继续上路。

    因为相救之恩,子书等人倒是义气,帮林忘忧和秦寻东西准备的齐全。

    到了晚上,两人又支起帐篷,一起看星星,一起睡觉。

    直到此时。林忘忧以为他们已经是夫妻,却不知道,所谓的夫妻之礼,他们根本从未行过。

    还是抱一抱。亲亲,并不会有孩子的。

    秦寻在心中默默发誓:

    “只要回去办了双修礼,我一定会履行相公的职责。”

    如此一天,倒也轻松。

    第二天就热闹了。

    所谓的打劫,还真被林忘忧好运地遇到。

    那些劫匪还真是如子书所说,趁着夜晚,想给他们帐篷里放迷烟。

    林忘忧嘴一张。吸了口迷烟。

    然后又呸呸呸地吐出来:

    “怎么用这么劣质的迷药,太难吃了。”

    之后?

    可怜的劫匪自然被林忘忧反抢劫了。

    厚土域真是好,没有引灵空间和其他空间宝物。值钱的东西一般都带在身上。比如银票。

    “穷死了,只有一千两银票你也好意思出来打劫?”

    林忘忧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兴奋地把人吊在树上。

    “姑奶奶,小祖宗,仙女,我瞎了眼才敢打劫您,求您行行好,放我下来吧。”

    “吵死了,我要睡觉,再吵就割了你的舌头。”

    林忘忧这话一出,可怜的劫匪果然安静了。

    看看人家两人,有帐篷御寒,帅哥美人相拥而眠。

    再看看自己,大半夜被人家脱了上衣吊在树上吹冷风,还不敢开口喊一句冷。

    那不是怕姑奶奶发飙把他舌头割了吗。

    第二天一早,秦寻就像没看见那劫匪一般,自顾自地检验体内真气情况后,学着体修的方式以体力练了一遍剑,之后就给林忘忧做早餐。

    那劫匪看到秦寻练剑,都快疯了,想惊呼赞叹,一想到帐篷里那位女煞神还睡着呢,万一吵着她会被割舌头,还是乖乖没开口,只是不断给秦寻目送秋波。

    奈何秦寻被林忘忧称作木头,自是有她的道理。

    他这么木头的人,怎么可能感受到秋波。

    更何况还是来自男人的秋波。

    林忘忧不是睡醒的,是被饭香给诱惑醒的。

    看到林忘忧一脸好心情地伸着懒腰吃这东西,树上不断使眼色无果的劫匪,终于敢怯生生地开口:

    “女大王,能把我放下来吗?”

    “好啊。”

    林忘忧有东西吃,心情很好,很好说话。

    随手丢出一把飞刀,隔断了捆住劫匪双脚的绳子,绕了个圈之后,又回到林忘忧手里。

    劫匪一声惨叫,摔了个狗啃食。

    好不容易爬起来,也顾不得刚才的尴尬疼痛,连忙跪倒林忘忧面前:

    “英雄,侠女,你们收我为徒吧,我白天可以给二位端茶送水,夜里可以帮二位守夜。”

    “没兴趣,我的跟班首先要人品好。你这种偷鸡摸狗坑害无辜路人的家伙,我最讨厌了。

    原本是想把你抓了送官。说不定能拿点赏钱,不过呢。”

    “不过什么?”劫匪吓坏了,没想到林忘忧娇滴滴的小姑娘,心肠那么硬。

    “不过你若能提供点对我有用的消息,我说不定考虑放了你。”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你是渭城人?”

    “是。”

    “朱公子认识吧?”

    “谁不认识朱公子啊。朱家可是渭城第一大户。”

    “那就好。听说朱公子最近收了个美人,叫什么来着。”

    “卞丹丹。”

    “对,就是她,那是我二姨的大舅妈的远房侄女的三女儿。也就是表姐。”

    “哦。那是那是,怪不得您比丹丹姑娘还美。”

    这么远还能拉上关系?想攀朱公子的高枝吧?

    但这位劫匪兄还算聪明,没戳破林忘忧的谎言。连忙应声附和:

    “我认识卞丹丹姑娘,我这就带您去见她。”

    “你认识她?怎么认识的?”

    “说来惭愧,那个,其实,这个,我说了你别揍我。”

    “废话真多,说!”

    林忘忧的小刀又飞了一圈回来。这次干脆绕着劫匪转了一圈,割下几根头发。

    劫匪只觉得后脑发凉,连忙收了废话,跟林忘忧交代道:

    “是这样的。我不是打劫吗?

    那次看到个单身姑娘,我就动了歪心思。

    你别这么看着我,霸哥我是有节操的人,从来劫财不害命,劫财不劫色。这是哥做人的原则。

    我就想着去打劫这个美人。

    谁知道美人身边居然跑出来两个蒙面的保镖,把我给捉了。就绑在树上。”

    林忘忧扑哧笑出声来:

    “你究竟被人绑了多少次?”

    “也没几次,我也数不清了。”

    “做劫匪做到你这程度。也算是够敬业了。”

    霸哥脸色微红地继续说道:

    “我看那两人特别厉害,而且神色很是凶煞,比女大王您要凶悍多了。

    我以为死定了。谁知道那两个人。不但没杀我,还给了我一千两银子。只要我把卞丹丹送进渭城,卖入青楼。”

    “青楼?可恶!你当时看卞丹丹,也就是我表姐,有没有什么异常?”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有。

    我去打劫的时候,他们没来得及处理我,就是因为那位美人突然发飙了,跟他们打起来了。

    而且我记得当时那位卞丹丹美人,气质很清纯,不像现在这样。

    后来他们赢了,给那位美人吃了安眠药,美人就安静了。

    等到第二天我把她卖入青楼的时候,刚好朱公子经过,她就大喊救命。

    我勒个操的,明明是你们自己人让我卖你的,她还喊救命。

    朱公子为此差点打断我一条腿,然后把美人救回去了,还给我下了驱逐令,不许我进入渭城。

    想我霸哥在渭城经营这么多年,也结交了百十个小弟,居然就被那个女人和朱公子给坑得跟丧家犬一样,你说我冤枉不冤枉?”

    林忘忧听出点眉目,卞丹丹的情况,恐怕比传闻中还要糟糕。

    传闻说卞丹丹在丹殿就算不得势,依然有很多长老喜爱她,她自己的炼丹术也不比歆愔差,在丹殿就算当不上殿主人选,也有很强大的势力。

    现在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人都被送到厚土域这种地方,还被人控制着不知要做些什么事。

    实在是可怜。

    想到与卞丹丹相交一场,想到老殿主曾经送给她林忘忧的丹谱,让林忘忧这个炼丹门外汉,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丹药配方。

    如今卞丹丹遇难,林忘忧没有理由不管。

    遇到卞丹丹也有好处。

    能收拾卞丹丹的人,不是歆愔,就是与歆愔有关的,只要找到卞丹丹,顺藤摸瓜找到歆愔和洛云城,也就容易多了。

    只是不知道在厚土域,他们能发挥几成实力。

    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敢来厚土域,必然会有所依仗。

    林忘忧发呆中,霸哥倒是知趣,并不打扰。

    直到林忘忧回神继续问:

    “那之后呢,你还有见过卞丹丹?”

    “有啊,我心里不服,就想去找卞美人帮忙说说情,让朱公子放过我。霸哥我是无辜的,我做这些还不是为了帮她勾搭上朱公子吗?

    可惜那个小贱人,啊,不,卞美人。

    她不但不帮我,还大喊捉贼,害我差点逃不出来了。

    你说变化,还真有。

    我刚遇到卞美人的时候,她气质清纯,让人怜爱。

    后来那次去找她,感觉像老了十岁的姨娘,虽然还是美,但是太妖艳了,也不知是不是被朱公子祸害的。

    哎,女人啊,嫁了人就变豆腐渣了。”

    刚说完,霸哥又觉得头皮一阵凉飕飕,头顶上的头发,又被林忘忧的飞刀从脑袋上绕了一圈,这次干脆地替他剃了个秃顶。

    “女大王饶命啊,我说的不是您,我真不敢说您。

    您永远貌美如花。年轻如二八。”

    “哼。”

    林忘忧撇撇嘴,上下打量着霸哥,突然笑了起来。

    霸哥头皮发麻,实在不知道这个女煞神又想怎样?

    女煞神太凶残了,她这么笑着,反而让人更害怕了。

    可是霸哥这次乖了,不敢开口了,生怕开口惹了林忘忧,头发又要少。

    这还是女大王手艺好,万一手一抖,可不止头发了,头破血流都有可能。

    这次抢劫太失败了。

    霸哥很伤心。

    林忘忧看了霸哥半天笑眯眯地开口道:

    “这次你就把我卖给朱公子吧,说是上次跟那位卞美人一起捉到的,是姐妹。”

    “又来?不干,绝对不干!”

    不干的后果,可怜的霸哥真的变光头了。

    “我从了,从了,女大王饶命,只要不剔我的头发,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听您的,什么都听您的。”

    “这还差不多。”

    之后的时间,林忘忧也不赶路了,自己一个人在帐篷里不知道捣鼓些什么。

    再出来的时候,她和秦寻一人脸上戴了一张面具,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模样。

    而这两幅面具的标准,完全是按照他们与卞丹丹一同前往邪修领地时灵御座和秦护法的标准做的。

    林忘忧的面具虽然没有本人好看,但却多了几分成熟妩媚,并不比现在的卞丹丹失色多少。

    可怜的霸哥,光着大脑袋,穿着破烂烂的衣衫,重新走向渭城,一边走,还一边念叨着:

    “朱色,我祝你倒大霉,我祝你死在女人的肚皮上,我祝你们朱家从渭城消失。

    奶奶的,要不是你这个色魔,你霸哥能混到今天的地步吗。”

    林忘忧也懒得理霸哥,一路上将被拐少女的角色扮演得淋漓精致,好像被吓到一样乖乖地不敢说一句话。

    秦寻则扮作路人,远远地缀着。

    其实最痛苦的还是霸哥,他哪儿敢对林忘忧女大王动手啊,偏生人家还装的像被欺负了的模样。

    这次又是卖美人,真不知道还能卖出些什么幺蛾子来。(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