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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马上比试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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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从法自然是对自己的叔叔有信心,这煞笔谁家裤子没拉好蹦出来的?居然敢和俺叔叔单挑,去年买了个表,就是我都不敢尝试。

    尼娜心里简直就是在偷笑,自己男人的实力,她知道得很清楚。

    塔尔族长面色相当凝重,一方面,他对哥萨克人没有丝毫好感;另一方面,不管哪个民族都是善武的,自己朋友的叔叔受伤了怎么办?

    图尔迪是个妙人,他看到巫山这一方另外两个人都对自己的出战选手有信信心,嘴巴张了张,还是知趣地闭上了。

    最高兴的,当然就是古夫与哈孙这对父子,他们觉得在这样的场合击败汉族人,简直就是莫大的荣光,从而能在于鞑靼人的谈判中掌握主动。

    “确定要和我比试?”巫山长身而起,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因为性格的关系,不管在上一辈子还是这一世,他并不是一个恃强凌弱的人。

    穿越也好重生也罢,这是一门技术活儿,很多东西改不了,譬如性格。

    上一辈子,他是嫉恶如仇,只不过根本就没有那个条件和底气。

    有时,他常常在想,假如要是重生在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而且还是在太祖时代,估计也就只有等待时机吧。

    恰好有一个算得上官僚的家庭,而且面临着改革开放的年代,比别人早走了那么一两步,如此而已。

    到了如今,每一步都和历史上不太吻合,只能靠自己的经验去判断。

    那是天下大势,但不包括眼前的小难题。

    “别以为你长这么高,”哈孙还是有一点惧意。给自己壮胆:“有本事,咱到外面去骑着马对拼,究竟是我们哥萨克人厉害还是你们???汉人凶残!”

    他本来准备在汉人的前面加上一些修饰点缀的词语。看到对方无所谓的神情,还是咽了下去。万一输了呢?

    起先,巫氏叔侄坐在那里还不怎么显眼,这一站起来高下立判。

    说实话,巫山在脱了衣服以后,身上也不是虬劲有力的肌肉,仅仅比一般人看上去强壮一些,但高度就有点儿hold不住了。

    两个人的身材相差不大,还可以凭借技术在比试中取得胜利。

    遇上姚明你试试?隔着老远呢。你都挨不着人家,那拳头和脚已经攻击到身上了。

    穿着阿拉伯人一样服饰的哥萨克人,身材并不高大威猛,看上去也就一米七上下。

    在巫山面前,顿时像个孩子一样,加上哈孙身形瘦削,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

    要不然,依照这个民族的高傲,怎么可能马上又提条件说上马决胜负呢?

    毕竟不管是他们还是鞑靼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与汉族人比较马术,明显就在欺负人,他说话的时候还偷偷看了看哈不都拉的脸色。

    塔尔族长没有说话。疑问的眼神望着巫从法。

    “没事儿!”巫山摆摆手:“不过可能得找老族长借一匹马咯。”

    “那没问题!”塔尔族长不想自己的客人输了,冲外面喊道:“塔斯肯,准备一匹马,就用我的黑珍珠吧。”

    作为鞑靼人的酋长,现在称为族长的哈不都拉家族,不可能只有一匹马供自己的首领平时使用,关键也就这匹马比较温顺。

    那些个烈马,就是塔尔也因为年老体力衰退,不敢去骑。何况屁股都没沾过马背的汉人?

    黑珍珠是一匹大宛良马,足足有两米高。一身栗褐色的毛,看上去就像黑色的缎子。

    在欧洛泰的时候。巫山无意间发现,自己还可以与动物进行沟通,好像能轻易地了解它们的喜怒哀乐。

    巫山他们都走出了帐篷,看到了黑珍珠。

    他缓缓逼近它,黑珍珠的眼睛清澈见底,眼神里发出疑问,不知道这个陌生人想干嘛?

    就在别人看见哈孙早已上马飞奔耀武扬威的时候,巫山的手在它耳朵上轻轻摩挲着。

    “黑珍珠啊黑珍珠,别人看不起你呢。”他在它耳边低语:“看到没,那匹斑点马想要胜过你,不知道你有意见没?”

    这时,哈孙已经骑着马儿到了近前:“姓巫的汉人,你还是乖乖认输吧。我们草原上的汉子,从小就和马建立了身后的感情。”

    “你看我的赛豹,”他拍了拍身下的马:“从它是马驹的那天起,我就和它在一起。这匹马一看就是温顺的马,你又不能和它心意相通,还是认输算了吧!”

    说完,止不住哈哈大笑,就连他父亲古夫老头笑得脑袋上的回回帽都差点儿掉了下来。

    “我先骑着它兜一圈!”巫山看着有些紧张侄子和尼娜,微微点头。

    因为他们可不知道自己在北疆的时候,和马打交道的日子真还不少。

    要打消他们的顾虑,更重要的是要与黑珍珠建立一个信任关系,只有先跑上一两圈才行。

    不见巫山有什么动作,他右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撑,身子腾空而起,上了马背。

    就这一手,让旁边的人大惊失色。

    一般的人骑马,都是手抓在马背上,一只脚上了马镫,再奋力一跃,才能把;另一只脚跨过去。

    别的大家都没看出来,单单这样的上马姿势,那就说明了眼前这个高高大大的人身上有不弱的功夫在身。

    古夫对自己的儿子获胜,开始产生了疑虑,没有起先那么足的底气了。

    不过心里还是有一丝希望,毕竟族里的第一勇士沙比夫都说过哈孙在马上的战斗力在整个族人里面都是数一数二的。

    汉族人不管怎么着,没有哥萨克人与马这么熟悉和了解。

    没有去管旁边的人怎么想,巫山一抖马缰,黑珍珠嗒嗒嗒嗒走了起来。

    “驾!”走了几米远,他把马腹一夹,马儿飞驰,越来越快,最后在众人眼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来的路上,巫山就看到了一片胡杨林。

    他在答应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既然要和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比试,那肯定要赢,而且要赢得漂亮。

    正所谓刀剑无眼,如果拿着一把长刀,他也没把握不把哈孙弄伤。

    估计自己在这里折一根树枝,让鞑靼人看到了会说闲话。

    毫不讳言,在沙漠里面的胡杨林,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之林。

    不要说正在生长的树枝,就是干枯的,也没见人拿回家去当柴火烧。

    所幸胡杨木特别是干枯的,木质密实,不容易腐朽,他找了几下终于找到一根两三尺长的,在空中一抖,发出呼呼的声音。

    “走吧,黑珍珠,咱回去干掉他们!”巫山呵呵一笑,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欢快地跳上马,朝来路奔回去。

    另一边,哈不都拉族长的眼神一直盯着他刚才的方向。

    “巫,你叔叔经常骑马?”他有些纳闷儿地问。

    “我也不清楚,”巫从法摇摇头苦笑道:“反正我老家那边没有马匹。都什么年代了?一出门直接开车就行了。”

    只有小女人尼娜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她觉得自己的男人无所不能。

    热恋中的女人,大致都是这种情况吧,在她们的眼里,自己的情郎都是最棒的。

    因为在她看来,自己的男人不仅会做菜、武术,就是木匠的锯子什么的,都能应用自如,骑马这点儿小事儿还能难得到他?

    哈孙和他父亲狐疑地对望一眼,古夫狠狠地向他儿子使了个眼色。

    那意思是只要对方不死就成,与一定要把汉人的气焰打下去。

    “你准备好了吗?”巫山的声音随风传过来:“放马过来吧!”

    “诶,巫!”塔尔族长慌了神:“快给你叔叔说下,让他回来拿趁手的武器!”

    “不用!”巫从法胸有成竹:“叔叔既然让他过去,肯定就有必胜的把握!”

    古夫鼻子里一哼,再次向儿子点点头。

    “老公,你是最棒的,使劲揍他!”尼娜把手拢在嘴边成喇叭状使劲喊道。

    这时候,哈孙拍拍马屁股,斑点马扬蹄就走。

    双方大约相距一百米左右,他骤然加速,赛豹像离弦的箭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拖着战刀,准备用刀刃而不是刀背,要给这个不知深浅的汉人一个难忘的教训。

    近了,更近了,那个汉人还在不紧不慢地走着。

    哈孙阴阴笑着,随即变成哈哈大笑,声音传得老远,就像夜枭的聒噪。

    他陡然抡起战刀,直接朝这个汉人的手膀看过去。

    不是他不想砍脑袋,够不着。

    糟糕!那汉人呢?

    砍下去根本就像劈到了空气,自己也因为用力过猛,差点儿摔在地上。

    正在他思索间,腰部一疼,身子不由控制,飞了起来。

    “噗、啊???”的声音不分先后传了出去。

    两人交战的地方,离塔尔家的蒙古包并没有多远,他们清清楚楚看见了整个过程。

    哈孙堪堪接近,只见巫山没来由地往旁边一闪,勒住缰绳,手上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递了出去,然后就是人仰马翻。

    错了,只有人仰,没有马翻。

    “哈孙!”古夫凄然叫着,骑上自己的马感到事发地点。

    只有巫山在黑珍珠上稳如泰山,冷冷地看着这对父子。(未完待续)r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