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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刺秦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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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代表夏无且拯救了未来的秦始皇,并且拯救了这个故事,使作者能继续写第五章的主角。胡亥虽然瞅见嬴政正在看着自己,但他可没有一点自己被怒瞪的自觉,心里反而有些抱怨,你个坑儿子老爷们,这种时候不专心致志的跑路,你看我干什么?快爬起来跑啊!你看我!你再看我!你再看我没办法把你喝掉,可我也没办法给你加敏捷buff!跑啊!

    家里有么不省心的爹,胡亥只觉得心口塞塞的,自己只是想当个安静的……喝酸奶不舔盖的权二代而已,为什么就这么难呢?寒叶飘逸洒满我的脸,吾父叛逆伤透我的心。

    也许是父子联心,让嬴政听见了胡亥的愿望,面对着荆轲的这种“死一个够本、死两个有赚”的不要命的行为,嬴政只觉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勇气冲上心间,握剑的手腕一翻,剑尖在地上一撑,半跪在地上身体竟然从地上一跃而起,转身麻利的向一旁闪去。

    用评书家的语言来形容,那就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嬴政一个闪身躲开荆轲的匕首,左手平提宝剑,右手一搭,按在剑柄上。”

    当然,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剑是不可能应声而出的。

    “祖龙就是祖龙,连腺上激素分泌也这么快,不过起身动作这么用力,也不知道等会安全了之后,会不会闪到腰啊?”胡亥一边想着,一边射出一个弹丸。他也没多指望自己的弹丸能打中荆轲,他所求的只是能给荆轲造成一点心理压力而已。至于刚才那一下纯粹是某祖龙人品太差,而他儿子又人品太好,所以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飞快射出两个弹丸后,胡亥想想觉得场面有些不对劲,人——为什么要互相伤害呢?人和人之间的信……不对,他想要说的是,虽然因为上朝不能带武器,所以朝上的大臣们都耸了,恁管是文官还是武将,都不敢冲上去和荆轲玩单挑还是群殴游戏——就是你单挑我们一群,或我们一群群殴你一个,殿外站着的那么多拿着兵器的侍卫呢?也都死了吗?连琼瑶奶奶小说的逻辑性都不如。

    胡亥这会弹丸也不射了,一扭头冲着站在大殿之外,看着大殿里的皇帝飞刺客跳情景,而手足无措,一副想进去又不敢进去模样的侍卫,大叫道:“你们这群傻逼还愣着干什么?站在那里发什么呆啊?护驾啊!”

    胡亥刚喊完这句话,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父王负剑。”

    声音的主人,胡亥很清楚,是扶苏那个萌萌哒小正太,没什么稀奇的。但他说出来的这句话的内容,就有一些让胡亥惊恐不安了。

    父王负剑——猛一听就是让嬴政将原本挂在身前腹部的剑,改为负在左侧背上。也就是说,叫他握着剑鞘上的剑带环部位,把剑由腹前沿着剑带,向左后推,把剑负在左侧腰背部。如此,即使剑身再长,嬴政也可以很轻易将剑拔出。

    但真实历史上,这句话是当嬴政和荆轲玩你追我追游戏时,下面围观的大臣齐声叫出来。

    “扶苏哥哥,怎么会这句话?”胡亥用狐疑的目光看着一旁的扶苏。

    反正剧情都演到“王负剑”了,只要不出差错,后面也没什么新鲜创意了。要知道虽然祖龙被自己嘲笑为办公室宅男,但在真实的历史上,从荆轲图穷匕见起,嬴政能在几乎本能的情况下,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了闪避、起立、断袖、奔逃、拔剑、砍人等动作,绝对称得上身手不凡、剑术惊人。

    不过嘛,虽然秦国只是个诸侯国,秦王只是个诸侯王,但嬴剑练剑的时候,肯定是早早有人把剑解下,拔剑出鞘,双手奉上,所以紧急情况下,他怎么可能知道,拔剑时,剑应佩在何处,手应握在何方?虽然实际上,胡亥也是今天才知道,因为没有发明椅子的关系,所以秦人席地而坐的时候,剑竟然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佩在左腰方便拔出,而是放在腹前左腿上。

    唉!说来说去,还是缺乏生活经验……慢着,当爹的吃了不会拔剑的苦,从今而后不会改家训,要求每个儿子都苦练拔剑术吧?

    就在胡亥发散思维之时,听见扶苏高呼声的嬴政回过神来,左手顺势一推,将剑推往左侧背,右手在剑柄上一搭,只听见“呛啷”一声,太阿剑出鞘。

    拔出长剑,回身与荆轲搏斗。这一场搏斗,太史公虽只用了六句,区区二十七个字,但写得惊心动魄,而且句句合乎匕剑相搏之道,值得一提。

    太阿十大名剑之一,乃是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楚国镇国至宝,是把威道之剑。春秋之时,晋国曾为得到这柄宝剑而围攻楚国三年,但围来围去不知道为什么太阿就到了秦国,还成了秦王的佩剑。

    手持着十大名剑,自身又有一身不俗的剑术,剑壮皇帝胆的嬴政干脆不跑了,手持着太阿回身向拿着匕首的荆轲砍去。

    荆轲见此情况,也不闪不躲,毫不犹豫,举步便向秦王贴身冲去。须知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荆轲拿得是短兵,玩得是近战;嬴政拿得是长剑,玩得是远程。远程最害怕的就是被近战近身,荆轲只要冲入长剑的攻势之内,和嬴政贴身相搏,太阿剑便会失去它的威力,而荆轲的短匕正好可以其所长。

    不过荆轲精明,身为剑术高手的嬴政也不傻,“射人先射马”的道理他还是懂得,他见荆轲举步冲来,立剑长剑下划,对着荆轲的大腿就是一剑。

    太阿剑就是太阿剑,就是比一般的剑牛逼了得,按照“剑走轻灵、以刺为主”的线路,一般的剑也要是在荆轲大腿上戳一血窟窿,造人造血喷泉而已。而太阿剑这一剑下去,直接把荆轲的整条左腿都砍断了,大量的鲜血喷溅而出,当时就震瞎了胡亥的眼。

    “尼玛这是剑,还是消防斧啊?电锯杀人狂里的电锯,也没有这么好使啊。”胡亥张开嘴,瞪大眼睛,一脸惊讶的看着嬴政手里的太阿剑,他走上前两步,还想再凑近仔细看看,忽然发现眼前真得一黑,接着就瞎得什么也看不见了。

    “谁啊?”胡亥叫了一句。

    他本能抓住按在自己眼睛的手,刚想要开口骂人,就听见声音传来扶苏略为有些紧张的声音,“胡亥不怕!大哥在这里,你不要怕!”

    接着,胡亥只觉得自己的肩膀被人按住,身后的人蹲了下来,将他抱在自己怀里,一手遮住他的眼睛,一手紧紧抱住他,低沉的耳语似乎是在说,“不怕不怕!胡亥不怕!杀人而已,没什么好怕的!我们不去看!”

    是不怕啊!有什么好怕啊!不就是砍条大腿嘛,有什么好怕?不说比不上好莱坞那些血啦吧叽的电视,什么“没事就会吐出一个被胃酸融了一半身体的活人”的、动不动就“和人接吻,然后从人肚子里钻出来”的、没事就“喜欢待在某个偏僻角落,暗搓搓等旅客过来宰一顿”的……此类电影代表太多,就不一一举例了,就连自己上辈子死的样子也比不上。

    上辈子的自己,可是全家坐在一辆小轿车里,然后被后面的集装箱大卡车追尾,又撞上了前面拉煤渣的大卡车,原本二米二的轿车车身,在两辆重型卡车的冲击下,直接被压成了一个不到一米长的大饼,而坐在副驾上的自己,直接从“很瘦的美男子”变成了“纸片一样的美男子”——如果能从一堆跟纸片差不多薄度的肉酱上,看出“美”和“男”来的话。

    胡亥其实很想吐糟说,“哥,你到底是怕我怕,还是你自己怕?还是你看我长得可爱,想借机把我往怀里拉,想吃我豆腐?”,但感受到身后之人虽然心动如鼓,身体也在微微发抖,手心更是不停的冒出冷汗,明明也是一副很害怕的样子,但偏偏还要强自镇定,死死的将自己抱在怀里,努力用温柔而坚定的声音,安慰自己这个弟弟的行为,胡亥忽然想起来,扶苏今年也在十三岁,还不是未来那个从军九边,征战匈奴,为时人和后人仰慕的大秦公子,而是一只长于深宫,没见过血腥与黑暗的萌萌哒小正太。

    何必要嘲笑别人呢?想起自己十三岁的时候,不也……自己十三岁已经能淡定的,一边看之类的电影,一边吃番茄酱了好嘛。

    谁让天/朝没有电影分级呢?